近日,市工商局对本市36家经销企业销售的51个批次聚氯乙烯绝缘电缆进行了质量监测。经检测,合格的27个批次,不合格的24个批次,合格率仅为52.9%。从监测结果来看:导体直流电阻、绝缘老化前机械性能(绝缘抗张强度)、护套老化前机械性能(护套抗张强度)、护套厚度、产地标志和电缆识别等指标不达标是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一、导体直流电阻不达标。该项目不达标的有23个批次,占不合格商品总数的95.8%。主要表现为导体的实际截面积远远小于产品标示尺寸规格且材质较差,导致导体直流电阻超标。如果消费者按产品标示规格使用,极易造成电缆发热,引发火灾事故,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实测值均超过标准值1倍以上,个别的甚至超过标准值近4倍。如上海事久建材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C-22铺位经销的,标注由上海宇讯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型号规格:BVVB 2×2.5mm),导体直流电阻实测达到了28.9Ω/?(标准规定应不大于7.41Ω/?)。 二、绝缘老化前机械性能(绝缘抗张强度)、护套老化前机械性能(护套抗张强度)、护套厚度不达标。绝缘抗张强度不达标的有14个批次,占不合格商品总数的58.3%,护套抗张强度不达标的有7个批次,护套厚度不达标的有2个批次。国家标准规定,电缆绝缘层、护套层的抗张强度和断裂伸长率、护套厚度必须达到相关要求,才能保证电缆的安全性能。如果消费者使用了绝缘机械强度差、护套机械强度差、护套厚度太薄的电缆,会因电缆破损、裸露,引发漏电,造成安全事故。 三、产地标志和电缆识别不达标。该项目不合格的有3个批次,占不合格商品总数的12.5%。为让消费者根据电缆表面的标识信息正确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电缆必须在产品表面印有生产企业名称、产品电压等级、产品型号等内容,本次质量监测中有3个批次电缆表面无任何标识。 另外,部分电缆多项指标不合格,如个体经营户宗海明经销的标注由无锡市意达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宁”牌聚氯乙烯绝缘电缆(型号规格:BVVB 2×1 mm)导体直流电阻、绝缘老化前机械性能、护套老化前机械性能、护套厚度等4项指标不合格。 本市工商部门已责令相关企业停止销售不合格电缆,限期整改,并对本次下架、退市的不合格电缆跟踪监管,防止不合格产品再次流入市场。同时,工商部门将对经销不合格电缆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9年12月2日 |